托尼张的办公桌上放着创刊号和苗星拍的那张照片。

他已经目不转睛地研究了很久了,就跟魔怔了一般。

托尼张越看越觉得,这两张照片的风格惊人的相似。

不,完全就应该是一个人拍的!

创刊号封面可是老板亲自拍的。

《星》的老板从未露面过,更巧的是,于星名字里也带一个“星”字……

这个念头让托尼张失笑,他真是疯了才会觉得这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就是他们杂志社的老板。

不过,这小女孩着实是个人才,托尼张提出,希望《星》破格录用苗星为正式摄影师,待遇从优。

可惜的是,jennifer将他的意见提交给老板,被秒拒。

托尼张摇摇头,于星呀,不是我不给你机会,是老板不答应,我可是尽力了。

他的好意苗星真是谢谢了,自己给自己打工,苗星还真没这功夫。

当个编外实习生,自由度满满,这样就正好。

日子如一辆旧时的邮车,慢慢驶过。

齐妙海绵吸水般尽情学习音乐,进步神速。

苗星却没人教了,不是托尼张不想教,是不敢教。他觉得苗星浑然天成的天赋,不应该被条条框框束缚。

隔三差五的,齐妙喜欢的明星有拍摄和采访,苗星便会去一趟杂志社,作为实习生为明星进行拍摄,每每都让对方赞不绝口。

作为交换,他们一口答应给齐妙签名,跟她合影。

给的签名照,还都是to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