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上辈子的学霸没白当啊。

这题,她可以!

苗星提笔刷刷作答,很快便第一个完成,佣人收了卷之后,她坐在位子上,随意地观察着自己的几十个竞争者。

忽然,苗星的目光落在其中一个长得颇为英俊的混血男子身上。

当然不是什么一见钟情,而是苗星隐隐觉得他可能就是上辈子原作中,被季蓓妮最后选中的那位男侦探。

因为书里描绘他有一双非常迷人深邃的蓝眼睛,在阳光下仰起头,里面仿佛映照着星辰大海。

此时,这位混血男子正蹙着眉头苦思冥想,星辰大海里一片迷雾重重。

苗星发挥自己五感远高于常人的优势, 遥遥瞥了一眼他的答案纸。

上面只干巴巴地写了一个错误的人选。至于理由,可能是还没想好怎么编,所以是一片空白。

“还有最后五分钟。”

佣人在一旁提醒,那男子一听,无奈地叹口气,提起笔匆匆开始写了起来。

等他写完,苗星又偷瞟了一眼,完全就是牛头不对马嘴的答案。

佣人把答卷收齐离开,另一个佣人过来宣布正确答案。

“偷盗钻石项链的,是第二个访客。”

“理由是,富商用来封项链盒子的糨糊里含有淀粉,在红药水、碘酒和紫色药水中,只有碘酒会与之发生化学反应,由原来的黄色变成蓝黑色,所以第二个访客的手上,碘酒一定是变成了蓝黑色,侦探才会一眼找到偷盗者。”

随着答案揭晓,不少人露出笑容,也有人一脸懊丧。

那位蓝眼睛的混血男子也是摇了摇头,显然,他并没有蒙对。

自知已经答错的人纷纷想要离开,这时查阅卷子的佣人过来宣布晋级名额。

“李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