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又没人照顾啦。他开始学着自己照顾自己,但这个时候,妈妈的弟弟,也就是小孩的舅舅上门来求助了。他拿起一块金灿灿的甜玉米,然后顺便把鹌鹑蛋吃了。
她“欸”了一声,舍不得地愤愤:你干嘛把鹌鹑蛋吃掉!
他顿一下,说已经冷透了,再冷下去就会难吃。
她去火锅里找了
一个鹌鹑蛋,小心翼翼埋进自己温暖的川崎酱碗里,但让它露出顶上半截,可以呼吸空气。她说:继续吧。
……舅舅小时候不喜欢学习,便主动地提自己去外出打工,供妈妈读书上大学。舅舅去外面当学徒,做拉面,做饭很有一手,深得师父的信任,听说差点就要他娶自己的女儿继承面馆大业。但后来有一天,他忽然说自己不干了,他要去摄影,成为第二个斯特里克兰。他把川崎酱薄薄一层涂在玉米上。
然后他就把自己为数不多的积蓄败光了。以前的面馆女儿早已嫁人,面馆也被他人继承。他一时找不到工作,还穷到付不起房租,就暂时来找他姐姐住几天。
小孩这时认识了舅舅。那时小孩刚上初一,妈妈提醒小孩,舅舅人挺好的,但别被他带跑。小孩一开始很疑惑,直到发现舅舅无时无刻不在发扬他那点理想主义的光芒。他嘲笑小孩老大不小了只会煮泡面,包圆了小孩的一日三餐。他会做各种面,刀削面,拉面,宽面,蝴蝶面,还有各种汤底,浇头,配菜,红烧肉,大排,鱼片……他偷看了小孩的作品,说这不是很好嘛,都打动他了。陈怜,你知道自己的作品能打动别人的感受吗?真的很幸福。
舅舅还总是给小孩讲他年轻时走南闯北的故事。照片被一家有名的杂志社采用了,他得到一大笔钱,就去一直想去的小酒馆里喝橘子酒。他总是强调那酒多么多么好喝,把酒馆主人都喝成了朋友,还把小孩带到那酒馆前,指给他看,但又强调小孩还没成年,不许去酒馆,非常可恶,让小孩一度很渴望去尝尝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