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姝:我在池煜家里。
梁诺诺秒回:嗯?!你俩发展这么快已经同居啦?
洛姝纠正:我这明明叫探望病人。
细致地描述了一下昨晚发生的,生怕梁诺诺想歪,她保证:等他手好了我就走。
梁诺诺只挑着她上一句回复:不错嘛,英雄救美[强][强]
德芙已经走出浴室近三十秒,洛姝还在池煜腿上坐着,看完闺蜜的回复,她手忙脚乱地把手机放在台面上,重新接过电吹风,给池煜吹发之前,她随口说:“不知道你的手什么时候能好。”
设置的息屏锁定时间为三十秒,在屏幕将要彻底按下去前,池煜扫到了她手机上一来一回地消息,字体有些大,又近在眼前,想看不见都难。
——等他手好了我就走。
池煜在心里默读了两遍,不动声色地绷紧掌心,微微用力后,雪白的绷带便渗出了血迹。
“估计得过一阵子。”他轻声说。
然而事实证明,池煜的伤口愈合能力很迅速。
晚上洗澡前他解下缠绕的纱布,右手及小臂错落的伤口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痂,这意味着他的手快好了。
德芙嗅着主人的手,紧张地嚎叫。
池煜安抚:“快好了。”
小狗的焦躁这才减轻了些,可是在池煜看来,这并不算什么好事,可以说有些糟糕。
伤口愈合就意味着,他见洛姝的理由又少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