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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欢愉最鼎盛的时期我也从未把什么东西归类于“爱”,它在我这儿一直是个医学问题,听闻一句话,是药三分毒,“爱”也一样。倘若将药推举为救命之道,这和爱上令自己痛苦的病根有什么两样?那是比恋痛更加耻辱的行为。
“爱”是出生就长满皱纹的婴儿,我厌恶它,怜悯它,想掐死它,想抱起它,然而新鲜的老肉没有一寸可以下手,它发出啼哭接着手舞足蹈,着实可怕,我一辈子也无法理解。
无法理解,但可以言说和比较。
我爱被风吹得叮当作响的铃铛,小猫比我更爱。我爱掉在地上化成一滩糖水的冰淇淋,小狗比我更爱。我爱富马酸喹硫平,脖子上套着粗粗红绳的敢死队比我更爱。我爱父母,弟弟们比我更爱。我爱小c,有的是人比我更爱。
往水井里丢多大的石头就迸涌多大的水花,总有比我更大的石头。
物尽其用才是明智之举,比如用我这块石头在水井旁边刻八个格子,再上去跳一跳。
我发出三声突兀的咯咯笑,电视里的人和旁边的伊实竟然同时发出疑问:“什么?”
“哪段情节好笑吗?”
我摇头,指了指自己:“我好笑。”
伊实古怪地瞥了我一眼,把酒递到我面前——他每晚都要来上一杯,至少一杯——摇了摇里头的冰块,说:“你没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