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陆娟,今年三十八岁,离异单亲妈妈,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儿邹婷婷。

陆娟十九岁那年经亲戚介绍认识了前夫邹辉,两人谈了半年,就开始谈婚论嫁。

本来陆娟是不打算太早结婚的,但邹辉比陆娟大六岁,邹家人着急让儿子结婚。

陆家父母也催着让陆娟早点结婚“早点结婚也可以给你弟弟娶媳妇攒点彩礼钱,也不白费我们养你这么大,再说了,你以后在婆家受了委屈,不也要你弟弟帮你忙嘛,所以说你做姐姐的现在帮弟弟,以后他帮你啊”

但其实陆娟初中都没有毕业就开始进厂打工挣钱了,陆娟未成年,只能按照兼职的工资来算,但干的都是全职工的活。

每个月发的三千工资她只能拿五百生活费,其他的钱一分不少都得上交。

毕竟在陆父陆母眼中,陆娟是女儿,读书没有用,还会多花陆家的钱,以后嫁人之后就不能再为这个家挣钱,那不是白养她十几年了嘛。

所以干脆强迫陆娟辍学,打工五年后在十九岁这年结婚,陆家父母要了邹家一万块的彩礼钱。

就这样,陆娟嫁给了前夫。

她嫁入邹家后没多久,邹家人就开始明里暗里地冷嘲热讽,指桑骂槐说陆家不要脸,拿了他们家一万块彩礼钱。

平时对陆娟不是打就是骂,邹辉只会站在旁边冷眼旁观地看着。

有时候不高兴了他也会对陆娟拳打脚踢。

陆娟回娘家诉苦,连娘家的门的进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