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经历过爆炸一事,我对这种场景的接受度已经变高了,看到这具尸体也并没有感到很惊骇。
只是在母亲遮住我眼睛的前一秒,我无意间注意到白布边缘露出的被害人的右手,少掉了半截小拇指。
当时我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记得这一幕而已。
警方很快确认了尸体身份,这被杀害分尸的被害人正是陈殊。
尸体身上只有一处致命伤,在颈部,凶器是普通的家用尖刀。
分尸的凶器是劈柴用的斧子,也是家庭常用的。
现场没有找到凶器。
根据尸体腐败情况判断,他死于两年前。
1999 年陈广被抓前,他的儿子就已经死了。
时隔两年,陈殊的尸体才重见天日。这两年山间不知刮过多少风,下过多少雨。这场雨也下了好几天,把现场冲刷得干干净净,找不到有效证据。
当地山多树密人少,适合行凶的地方很多,也无法找到第一现场。
那年头技术水平跟不上,警方查案主要还是从被害人的社会关系入手,走访群众,排查重点人员。
这种查案方式在以前的农村非常高效,因为邻里关系密切,家长里短、新仇旧恨一查便知。
但假如遇到无差别杀人犯,这种方法就失效了,因为犯人根本不在被害人的社会关系中。
邻省一个市那几年连续发生了多起恶性犯罪事件,几个被害人之间没有交集,社会关系都很简单。犯人随机下手,是典型的无差别杀人。即便在现场发现了犯人的指纹和 dna,更是在该地区排查了超十万人的 dna,还是没能侦破。
有证据尚且如此,本案都找不到证据,更是难上加难。
重心还是只能放在社会关系上,可本案另一个问题在于,陈殊的社会关系太多太乱了,几轮走访排查下来,憎恨陈殊的人不在少数,有动机的人一大把,但都没有切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