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你最难的时候是在美国吗?”
曾岚点头:“对,我和一个男同学谈恋爱,发生关系,还有了孩子,他花钱大手大脚,我以为他是个正牌货,没想到是个假二代,一听我怀孕就要分手。”
说到这里,她眼眶里浮起红血丝,喝了口酒:“好笑吧?在哥大那种,一板砖下去能拍到五个富二代的地方,我精挑细选了个拆白党。”
林西月靠在窗边,手里拨着蓝丝绒帘布,也仰头灌了半杯。
曾岚又说:“不过我没什么值得同情。真的,林律师,我们家那么穷,我去纽约读研也是靠男人,我的认知,我的学识,我的修为都太浅薄,是注定会走上这条路的。”
“也别这么说。”林西月安慰tຊ了一句,“年纪小的时候,谁都会迷茫。”
她也知道,不该用宏大叙事去回应每个人的具体困境。
但林西月实在也说不出别的了。
她是个连体测八百米的时候,都要逼自己跑快几秒钟,只为体育成绩能多一分的人。
她从小到大都明白,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靠山。
如果没有碰到郑云州,她应该到现在还没谈过恋爱,不清楚那是种什么滋味。
林西月从来没有把参悟男女之情,列在人生必须要完成的清单里。
曾岚笑着用手指抹了抹眼尾:“其实我有过很多机会,但那些工作看起来就要受罪,我娇滴滴的,不肯弄脏了手。只有在方总身边,他养着我,护着我。别人也看不出来,我其实是个没用的绣花枕头。哪怕他不会娶我,我也已经离不开他了,他也知道这一点。”
林西月不敢再谈独不独立的话,一句出去闯闯,就引得人家这么难过了。
她转而说起了曾秘书擅长的,爱马仕哪个店的sa服务好,能尽量地少配货,哪一种款式比较保值,在二奢市场上好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