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周禧问她去哪儿,田恬进门就把那个盒子放到周禧面前桌子上,是一台笔记本电脑。
田恬:“给,就用这个写吧。干嘛看我?你不会打算手写吧?”
周禧像圈宝那样扁着嘴,要哭出来的样子:“姐,太破费了吧,大早上去给我买电脑。”
田恬:“想多了哈,不存在的,我去王知夏那里拿的。她这台是闲置的,说是没怎么用过。”
周禧:“……哦,那也谢谢你……们俩。”
田恬放下电脑就去忙店里生意了,周禧插上电源,等待电脑充电的过程中,快速翻看完了小说开头,后面就是讲“大作家”追忆年少时的一段青涩暗恋故事了。
巧合的是,大作家是在十年后开始动笔记录下初恋,而她也要在十年后续写当初的小说,冥冥中好像自有天意安排。
那个故事用了那么长的篇幅才开了个头,最后一句是:“我28岁了,心比身体先一步感觉到老,再难为谁悸动。”
“屁!”王知夏不知何时站在了桌前,正好就看见最后这句。
同样28岁一点没觉得自己老的周禧也跟着同仇敌忾,对过去的自己说了句,“屁!”
于是周禧决定,全部重写!
王知夏其实是跟田恬一起来的,昨天田恬给她打电话说了周禧要写小说的事,王知夏就说今天要来市区办事,忙完把电脑给送过来,没想到田恬半天都等不及,大清早杀去她家当闪送员了。
王知夏便也好奇地跟过来,想看看是怎么个情况:“听说你还找出版社编辑了?谁啊,我认识吗?你这是真想大干一番?那你找我啊,我在这边人脉肯定比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