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这点技术,连我当年的百分之一都不够到。”
李斯萍要李莱尔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连连质问李莱尔为什么不像当年的自己那样卓越超群。
可她是人,不是物,不是可以被驯服的兽。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怎么弥补,唯有靠一个一个美丽的谎言了。
李莱尔一直这么认为的。
小学作文课,老师让写梦想。同学纷纷羡慕她有这么一个独特的梦想,不是科学家,不是宇航员,是真正摸得着的,是真的能实现的——目标。她的妈妈就是特别厉害的刺绣传承人欸。
她一度游走在自暴自弃的边缘,用别人的话语勾勒自己。
他们说她是千金,她冒充自己是真千金。
他们说她是天才,她冒充自己是真天才。
李莱尔给别人吹下一个个泡泡,再在里面一一填实,变成铅球。
只有一点需要防备的,那就是小心掩护好自己的皮毛,别让他们发现自己是野生兔子,毕竟一开始他们就是为了高级品种的名号接近自己的。
那时崇接近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这是李莱尔对他好奇的开端。她承认自己确实有点喜欢他。她喜欢和他待在一起的感觉,身、心完全被调动起来的兴奋。
感情停留在这就很好了,太深沉的爱她拿不出,她没有为别人掏出一整颗蓬勃心脏的准备,却欣然愿意接受别人的,无怪其他,她实在太好奇其他人关于爱的体验了,
李斯萍临死前安慰她说,我这辈子最牵挂的就是你了。
对谎言的百种变化了如指掌的李莱尔一开始不免因此困扰。恢复那段记忆后,她早早堪破,李斯萍最爱的还是刺绣。
她不知道爱的滋味,但至少从本能上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应该不会让对方太难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