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让我滚,他都会有片刻流露出脆弱的神情,好像要被抛弃的小狗,又好像生怕自己被抛弃。
不过几日,他就堂而皇之地进了我的卧室。
他义正言辞地说道:「谁让你的狗咬了我,那你就得接受被我烦。」
「给这个疯狗取名乖乖,你怎么想的。」
我手上拿着笔转着圈,一边看着设计图思考,一边回答他的话。
「你要是想,我也可以叫你乖乖。」
电脑旁的镜子里显出傅迟的身形,他肉眼可见地红了。
他嘟囔道:「我没这么想……」
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挑起了新的话题,「你喜欢封鹤安吗?」
事实上,傅迟忍了很久,他觉得什么时候问出这话都不合适,又怕从我嘴里听到他不想听的答案。
但 90 的好感度实在太高了,高到让他无法忽视,如果这是真的,就代表我真的爱上了封鹤安。
可我对他的好感度呢?
我最近因为他优异的表现陆陆续续给他加了点好感度,直接让他摆脱了离死亡的临门一脚,甚至再努力一把,他就能免除好感度负数的惩罚了。
这好感度增长的趋势已经超过了傅迟原先计划的。
但这跟封鹤安相比实在差远了。
他们两个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一个即将成功,一个却还在失败徘徊。
一个得到了我那么多的爱,一个却还在仇人阶段徘徊。
哪怕他被允许进入我的房间,允许溜我的狗,允许很长时间跟我待在一起。
但爱不在他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