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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坐在沙发上,淡淡吐了一个字,“嗯。”

你死死咬着唇,“你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要逼我嫁给他?”

母亲笑了一下,“知女莫若母,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清楚?肯定是方月华傻不拉几才会中你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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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月华非常会演戏。他完美地融入到男朋友和女婿的角色中。

街坊邻居总看到他每天天不亮就来家里干活。打水、浇花、洗地、做饭……勤快地不像女婿,像上门女婿。

就连累死人的羊肉粉店,他也时常去帮忙。他有段时间甚至住到店里,和母亲一起早起、熬肉、煮粉。本该你做的刷碗工作,也被他抢走,他还当着邻居们的面帮你擦护手霜,心疼地跟大家说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肯定不会让你受这样的苦。

大家都说王庆芬得了这么好的一个女婿,好日子终于要来了。

未来婆婆赵芳桂知道你是当年害得她儿子被开除的“罪魁祸首”,自然对你没什么好脸色,不过她也不敢当面这样做,因为方月华的父亲彼时远在广东,并不知道当年他儿子转学的实情。不然方月华的腿肯定会被打断。

两家人就这么微妙地保持了一种诡异的亲热和平衡。

你唯独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母亲会这么喜欢方月华?在你看来,她恨不得把你绑在她的身边,永远不要嫁人,然后当一辈子的哥哥替身。

直到你发现,母亲把老陀遗留下来的那件卡其色夹克让方月华试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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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方月华听话地把这件已经褪了色的夹克穿身上,还一脸天真地说:“阿姨,没事的。我穿自己的衣服干活就行,不用穿这个!”

你母亲像是没听见,亲自帮他拉上拉锁。

从下到上,小心翼翼,脸上带着唯有你才能觉察到的“虔诚光芒”。

她仰起头,看着比自己高很多的年轻男人……光洁的下颌,坚挺的鼻梁,圆润的双眼,直到这种时候,你才发觉方月华还真是和老陀有些许的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