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页

堂堂正正的阳谋。原骞都要为他们喝彩了。

以受害者难免因惊恐而添油加醋的视角听来,某人真是非常标准的完成了反派任务啊。他想。

不过他没多怜悯这些熊崽子,固然此刻看起来挺可怜,但一群生来惯于呼风唤雨的特权阶级要说多么纯良也不见得——此前那位夕塔城主可还因为怀疑就雇人追杀“潘”呢。所以他真信了他们是弱小无辜的标准受害者才有鬼。

“要不这几天你就别过来了?”原骞和副官先生商量。

[哎。不打一架吗?打一架吧。]

“那也要打得过……”时至今日原骞依然不理解异世界人自带的好战分子的原理,没事喜欢打一架玩玩到底是什么爱好?受伤一点都不好玩。哪怕队友已经很爱好和平,没事并不会主动寻衅,在这时候居然也是很跃跃欲试的样子。

他在创建阿玛拉的时候除了相当于自带顶级近战天赋的黄金之血,战斗方面能点的都点了,除却纯拼力量时可能最后因缺少耐力输给虎族象族这类天生的战士中的顶级存在,基本就是近战层面的顶峰了。

毕竟战斗又不全靠拼力气,速度和灵活同样重要。阿玛拉能瞬间躲过拥有黄金之血的犀族战士的全力冲撞,对方却躲不开他此后直刺双眼的一剑。

……然而涅菩可不是正常的对手,是怪物来着。

所以说努力的一般人怎么可能打得过怪物啊,能差不多势均力敌的那位龙族之王已经退场了,现在恐怕除非星神突然大病痊愈以外没人能对付动了真格的怪物,丫想怎么赢就怎么赢。

这种设置的反派一开始就不是用来堂堂正正硬打的,那他没事自取灭亡干嘛,演戏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