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爽点点头,“是啊,那个当事人确实是一个比较抠细节的人,不过像这种细节的人也有一个好处,就是我们的准备工作做得多了,等到时候真的去法院的那一天也能够应对任何的问题,免得打得你一个措手不及。”
当律师就这么一个风险。
就是自己的当事人未必能够百分之百的和自己的律师说实话,隐瞒证据,隐瞒真相。
这样的当事人可是太多了。
律师只能够凭借自己的想法,凭借自己的经验去和当事人沟通。
从他嘴里面得到更多的证据。
而有一些时候呢,当事人就是到法庭的时候都不愿意说出来。
可是对方却能够拿这个证据来反驳自己。
弄得做律师的都哑口无言。
而这种一开始就很抠证据的当事人,他的优点就是他把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捋清楚了。
能说的不能说的,会对自己可能造成负面的影响的部分全都已经跟律师说好了。
所以在对律师来说,当到法庭上面的时候,即使法官那边拿出了证据来质问,自己也能够非常清晰的去反驳。
若是反驳不了的话,也能够把对方的证据想办法把它化为最小。
而不是一下子就哑口无言了。
打官司的时候最忌讳对方拿出证据,这边却没有任何能够反驳的事情。
这不是就会给法官留下一个
自己理亏的印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