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做家务,做饭,听你的话,照顾小弟。”郭晓春不知该怎么形容,“他几岁啊?”
祝繁星说:“过完年虚岁十五了,按周岁算,他现在正好十四岁半 。他一直是这样的,我爸妈还在的时候,他就很勤快了,我爸妈出事那会儿,他才十一岁,腿骨折了,打着石膏,每天还得支着两根拐杖在厨房做饭。“说到这儿,祝繁星忍不住笑,“现在回想起来,我好像一个周扒皮啊,让一个小瘸子天天给我做饭吃。”
“我也有一个弟弟。”郭晓春说,“他比小陈还大一岁,到三月份,满十六了。但他什么都不会干,长到这么大,连只袜子都没洗过,吃饭,要给他把饭盛好,喝水,他只要叫叫就行,自然会有人给他倒。你都想象不到,他去年才学会系鞋带,还是因为他想买一双阿迪达斯的鞋子,他为了能穿那个鞋,不得不学会系鞋带。他以前穿的鞋,就是那种套进去的,穿衣服也不爱穿有扣子的,嫌麻烦,只喜欢拉链。”
祝繁星迟疑着问:“你弟弟……是有残疾吗?脑瘫?”
“啊?不是,哈哈哈哈……”郭晓春躲在被窝里笑了起来,笑得全身都在抖,“他很健康,就是懒,非常非常懒,被我爸妈和爷爷奶奶宠坏了,有一个词形容他最贴切,就是好吃懒做。”
祝繁星:“……”
“一直以来,我看多了别人家的爸爸妈妈对孩子好,知道那很正常,我觉得我只是不够走运,碰到了一对不爱我的爸妈。这没什么,在我们那儿,很多人家都这样,女儿是可有可无的,养女儿的目的就是为了挣彩礼,再拿着那个彩礼,去给儿子娶媳妇。”郭晓春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弟弟,会对姐姐这么好。”
祝繁星皱眉道:“晓春,你家里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你们三个是不是都很好奇?”郭晓春笑了一下,“其实没什么,一点儿也不新鲜,就是重男轻女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