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个上午,向晚星都无精打采,眼睛看着课本,满脑子都是:她把宋惜这封信交给洛望飞,他可能就谈恋爱了。
洛望飞惹得她心动不安,然后就要和另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了。
他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喜欢过他。
向晚星的理智一直在告诉自己:你本来就和洛望飞没可能,从小到大,互相坑害互相告状,与其说青梅竹马,不如说是死敌。
死敌只会记住对方丑恶的黑历史,拉踩取笑,在对方伤口上撒盐,是这段喜欢不该发生,它本来就是错的。
就像一段音乐里蹦出个不和谐的错音,忽略掉,无视掉,继续弹奏正确的音节,继续正确的人生,就好了。
可喜欢是控制不了的,任凭向晚星给自己疯狂洗脑,她的心脏不听话,想到洛望飞就会闷胀,好似揣了一团火焰,又像是淋了一场大雨,矛盾不已,无法平静。
少年人的呼喊和脚步声充斥着下课后的走廊,向晚星趴在桌子上,闭着眼睛不去看,但只是听到洛望飞的名字,捕捉到他的声音,便如同上了钩的鱼,不由自主地心神晃动。
“洛望飞,你到底怎么保养的,这脸白的,比教室的瓷砖还干净。是不是偷偷用护肤品了!老实交代!”
“哥天生基因好,没、办、法。”
“得嘞,你再说一句,我立马去把向晚星找过来,看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向晚星听到自己的名字,呼吸一紧,以防走廊上的两个人侧头看向自己,先一步趴在桌子上,闭着眼睛仿佛对外界的打闹毫无知觉。
洛望飞的声调骤然平了下去,仿佛说到一件极为扫兴的事情,“喏,向晚星教室门在这儿,你有本事就进去把她拍醒,你有命出来算你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