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知聆垂眸,这样沉着痛快,带有几分锋芒的笔风,勾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记忆——那个年关刚过的冬日早晨,还是少年模样的他,在她身边写下名字。
那是故事的开头。
她轻轻摩挲墨迹,同他解释,“一开始,是因为你的字写得很好,所以我觉得丢掉有些可惜,后来我又很庆幸自己留下了它。”
这话里的意思不太需要多加揣摩了。
“我还模仿过你的字迹。”
温知聆说着,开始伸手翻找,而后找到一张对折过的宣纸。
她展开,那上面写了很多很多个“谈既周”,无一例外,都是他的笔迹,相像得连他自己看到都辨认不出。
有段时间,温知聆一试笔就习惯性地写这三个字,书本笔记上的各个空白处,不知道有多少个他的名字。
她一直低着头,漫不经心地抚平纸张折角,以此来掩饰紧张。
倏然的,像是想到什么,温知聆又将纸箱拖近,埋头翻找,而后很快从箱底抽出一个信封。
她掀起长睫,看一眼谈既周,指尖微微用力。
温知聆失去组织语言的能力,毫无技巧道:“我还给你写过一封……应该算是情书吧,但没机会寄出去。”
谈既周的视线凝在她手里的信封上。
浅木色的长信封,左上角还有写邮编的小框,朴实无华,并不像刻板印象里的情书那样粉嫩。
动了动唇,他问:“我现在还能看吗?”
“当然了。”
掌心撑着书桌,温知聆微微踮脚。
谈既周放慢了呼吸,从刚刚到现在,他都有种不真实的眩晕感,一个呼之欲出的甜秘密,将他黏滞。
他伸手扶住贴近自己的温知聆。
温知聆凑到他耳边,小声说:“谈既周,我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