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那小孩殴打险些丧命。”强森说。
迪克在旁边纠正:“是你自己摔了一跤。”
“是他踹了我一脚把我绊倒的。”强森激动地说:“他把我骗到小巷里,对我进行一顿毒打。”
显然无论是迪克和记录案件的警察都不相信强森的话。
“谎言并不能免去你的罪行,而且,那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你的意思是十四岁的孩子把你按在地上一顿乱杀?有意思的笑话,真实性有待提升。”记录的警察说。
强森很失望,关于这些警察不信任自己。
实际上要不是他就是这次事件的亲身经历者、受害者,他自己说出这话,他都不信。
“你们根本不知道那小孩儿有多可怕,他就是个恶魔!”强森比划了一下说:“他就那么三下五除二就把我打倒了。”
“我当然知道。”迪克面无表情地说。
强森立刻激动地看向迪克:“你也能理解的吧!”
迪克目不斜视:“那是我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柔弱弟弟,他有几斤几两我清楚得很。”
“跟你描述的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吧,只能说是毫不相关。”
记录官警察顿时对强森露出一个肃然起敬的表情。
记录官警察是知道迪克·格雷森是布鲁斯·韦恩养子的,既然迪克这样说,就也意味着被强森盯上想要绑架的小孩儿是韦恩家的小孩儿,也就是哥谭市首富布鲁斯·韦恩的儿子。
敢把注意打到了韦恩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