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孩留着一腔孤勇,却温顺得要命。
孟见清忽然轻轻笑了一下,牵起她的手往里走。
华今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沈宴宁不清楚,但手里沁人的玫瑰却将她的神思拉回来,“你怎么想到买玫瑰啦?”
孟见清走得很慢,捏捏她的手,说:“觉着你应该喜欢。”
“那我今晚要是不在这,你打算把这束玫瑰送给谁呢?”沈宴宁笑着看向他,心里却漫腾出一股紧张。
孟见清突然停了下来,借着走廊里的灯光,看清楚了眼前这个人的模样。
她的五官尤为端正,整个人高高瘦瘦的,留着简单的长发,浑身上下透着随性,像一株幽兰,遗世独立,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清冷倔强,笑起来又格外浓烈。
这么被盯着,仿佛被猜透了心事,沈宴宁别扭地挪开视线,然后就听到他笑了笑。
“我很少送人东西——”
停顿的半秒,像是为了消除她的疑虑,他说:“尤其是女孩。”
电梯下来的时候,沈宴宁透过电梯门的反光,清晰地看到自己脸上那种几乎藏不住的笑容,毫不掩饰。
赵西和是那种典型的二世祖,从小娇生惯养,金山银山里泡出来的公子哥性格,连喝个酒都要从时差七个小时的法国送来。
沈宴宁他们进去时,他正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指挥人开酒,偶尔提醒一句,这酒金贵着呢。
那侍应生大约也没开过这么贵的酒,小心翼翼拿着起瓶器,额头冷汗直冒。直到开封的那一刻,他才明显松了口气,擦擦汗,给桌上的人倒上。
赵西和见到孟见清,起身喊:“三哥,快来尝尝这酒,我让人专门从巴黎运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