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约好周五放学后一起去学校附近的礼品店。
周五这天,许迎萦一早便来二班教室外等着明郗,待明郗收拾完,两人背着书包从校门出去。
一中附近有条专门卖文具和精品店的街。
许迎萦将人带到这,侧眸问道:“对了,你想好送他什么了吗?”
从昨天答应宋明州之后,明郗回到家,便去网上做了番攻略,最终决定送他一支钢笔。
“钢笔。”许迎萦支着下巴:“这个不错,新颖还实用,主要是听起来也挺符合他的气质。”
有了准确的方向,两人走进一家文具店,明郗直舒来意,问老板有没有自己想要的那种钢笔,说着她拿出自己在网上找好的照片给老板看了一眼。
老板定眼一瞧,随后摇了摇头,“没有,这钢笔太贵了,没什么人买,我们不卖这种。”
说完,许迎萦也瞧了一眼,再看见页面上写着的价格时,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最后建议道:“其实在我们这,一般的人来就算来买,最贵也不过是花几百买一支喜欢的,应该没人会花一千多买支笔吧。”
每个人对物质判定的概念都不同,像许迎萦,她可以花好几千去看场演唱会,却会觉得一千多的笔太高昂贵。
明郗尚未转换过来思想,以前在京市时,朋友之间送礼物都只看心意,更甚者,大家还会暗自嫌弃太过廉价的。
经许迎萦这一提醒,明郗忽然懂了,有些东西还是要因地制宜的好。
她让老板把店里的现有的钢笔拿出来看看。
老板一听照做。
最后明郗选了一支颜色为黑金的钢笔。
礼物挑完,出来时,外面的天像是一块深蓝色的幕布,许迎萦摸摸肚子说自己饿了,想去吃附近一家开了很久的串串店。
今天选礼物多亏有许迎萦帮忙,明郗一听到她说想吃这个,笑着说好,并表示自己来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