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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勤第一年上班的时候,月工资18块,她妈让她自己留五块,剩下的13块归家里,梁爱勤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工资不是自己的,是整个家庭共同所有,能留下五块钱,她就很满意了。

后来,梁爱

勤在班上认识了一个小姐妹,是从外面考进来的,家在隔壁市,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两人“青工营”认识,梁爱勤帮过她的忙,便觉这是个好人,因着在本地人生地不熟的,就拜托梁爱勤带她去买东西、下馆子什么的。

这个小姐妹花钱大手大脚,去百货大楼买东西,有没有票不要紧,那些不要票的高价品,她也照样买,去下馆子,什么好吃买什么。

她是梁爱勤从来没有接触过的类型,自己身边,日子过得最好的曲灵也不敢像她这么花钱。

渐渐地,梁爱勤心里头便有些失衡了,小姐妹去百货大楼买东西,她只能干看着,去下馆子,只能说自己不饿,不爱吃,就在一边看着小姐妹吃,干咽口水。

小姐妹倒是不吝啬,也给她点了,可她没有钱回请,又不是爱占便宜的人,就只能如此。

时间长了,跟小姐妹关系更好些,小姐妹知道了她钱的去向,便说,“你自己赚的钱,凭啥要交一大半给家里啊?我问你,你妈说,将来这些钱会还给你吗?”

自然不还,她爸妈明确说了这些钱就是给家里的。

小姐妹又问:“那你结婚的时候,你爸妈给你多少陪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