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江与晟电晕达不到轻伤,不构成故意伤害。没有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

至于非法拘禁,客观方面她确实实施了捆绑行为,限制了江与晟的人身自由。

但她的主观目的并非剥夺他的自由或伤害他,而是为了伸张正义。而且捆绑的时间也只有不到二十分钟,算是情节轻微。再加上她是未成年人正高三,还是会酌情从轻考虑的。

而且这件事有很重要的一点,陆笙很清楚做完这件事后,社会舆论一定会偏向她。除了法条,情理和舆论的影响警察这边也都要考虑到。

所以有这么多因素在,陆笙觉得自己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很快,这个寸头的年轻警察将陆笙带到了一个房间。

房间面积不大,里面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对面的桌子旁边架着一台黑色的摄像机。

整个屋子有些昏暗逼仄不见阳光,再加上正对着自己的摄像机的存在,给人一种压迫感。

陆笙在椅子上坐下,那个寸头警察就先离开了,说是会有别人来问她话。

不过,等陆笙听到门的动静抬起眼来,看到的却是一张算得上熟悉的面孔。

第349章

活过来后,性格变了很多

“……时先生?”

陆笙也没想到,进来审问自己的人居然会是前天晚上在夜市有过一面之缘的时苏御,不由得有些诧异。

然后也是这才想起来,之前林一告诉过她,时苏御是京城刑警队的队长,只是最近半年在江城这边工作。

好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