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围在操场上或是站在在走廊上头,和身旁的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看着篮球场上打篮球的少年们。
陆子铭在人群中确实是得天独厚,一眼就看到他的存在。
和着班长一起走过操场的长卿脚步微顿,眉头轻轻一扬。
“这么菜,这都投不进去。”
班长是个带着眼镜高高瘦瘦男生,脸上有着几颗青春痘,看起来很文艺,听了这话笑出了声。
陆子铭不能说是什么第一,也算是十七中打篮球打得最好的那一批人。
高中时期也有着许多的社团。
十七中里面最有名气的就是街舞社和音乐社,后来冒出了一个篮球社,只不过因为学习任务重,学生们也只是每个星期下午抽出点时间来。
而陆子铭就是篮球社的创办者,因为他长期惹是生非,新鲜感过了以后就撒手不管,篮球社在十七中的历史上只有短短三个学期寿命。
“谁让二班一直找事。”班长笑哼哼的瞥了一眼剑拔弩张的篮球场。
“吵吵闹闹快三年了,以前还在二班隔壁教室的时候,英语老师个个比谁的声音大,拿着小蜜蜂上课也没有用,一节课下来嗓子都哑了,这打篮球也是,谁都不服谁,二班的人天天防着我们班男生去他们班,生怕勾搭他们班的女生,还放言说只欢迎我们班女生。”
“嗯,我记得。”长卿也含糊不清的点点头。
结果程慕那小子不厚道,转头把二班的文艺委员给拐了。
其实两班没什么仇什么怨,或许一开始有的摩擦,但高三时候想起来,也难免觉得不过是小吵小闹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