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那个什么劳什子的远舟楼人家一周还起码干四天活儿呢!

“小伙子你咋这么轴呢?就这么点儿小店面,老板一周还只来一次,肯定不指望这里赚钱,愿意做啥就做啥,能吃上就不错了,他既然鸭血粉丝汤做得好吃,那么油泼面应该也不会差。”

金安倒是很想得开,虽然跟一开始期待的不一样,可现在他真的饿了,都等到这个时候了,管他是鸭血粉丝汤还是油泼面,就算是方便面,那也要尝尝,尝完了不好吃再骂也不迟。

万一好吃呢?不吃那可就真的是亏了。

也不知道这个年轻人在纠结什么,好吃就行。

“哈?不指望赚钱,还开什么店……等等。”

戚海铭小声嘀咕着,却似乎发现了什么。

“我说,你不会说的你自己吧?”

狐疑地看着金安,对方嘴里的棒棒糖现在是柠檬味的,离得稍微近点就能闻到那种明显的味道。

“不然呢?指望这里开店赚钱,早饿死了。”

方万喜手里拿着个看起来雕刻得十分精细的小石头,一边把玩一边就插了话,这让戚海铭把目光也转向了对方。

这方万喜看着身形瘦瘦的,眼睛不大且没什么神,戴着个金丝框眼镜,还是掉了漆的,感觉起码戴了三四年。而身上穿的外套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刚买的货色,但也还算干净,内里的格子衬衫是市面上最常见的款,还是红黑格子,有那么点互联网程序员的风格。

再看旁边的金安,五大三粗,胡子拉碴,头发看起来应该是刚刚剪过,理发师的水平有限,剪得比狗啃得强点,但也有限,衣服更是普普通通,灰黑色的大羽绒服让他原本就健壮的身形显得更加臃肿,里面穿的是普通的毛衫,看着都起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