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细酌跟她相识于高中时兼职最久的那家酒吧,宵鸦在里面当键盘手。
那时候宵鸦跟现在一样非主流,中场休息时喜欢拉着陈细酌讲东讲西。
最开始陈细酌以为她是自来熟,后来才发现这人是没朋友,好像就陈唤一个,估摸着她是看在陈唤的份上把自己也当朋友了。
她从宵鸦那里知道了不少陈唤小时候的事。
宵鸦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这人从小就奸诈。
那时候宵鸦把手上鼓棒当杂技球玩,她说累,于是靠在陈细酌旁边跟她唠。
“小时候陈唤把雯姨收藏的一件青铜器弄坏了,那东西据说是哪个朝代的藏品,我记不清了。他说帮我搞定隔壁那个小胖,就仗着我爹妈喜欢老来我家弄坏我的东西的那个,我答应了,陈唤让我帮他做件事儿,我也答应了。”
宵鸦第一亿次怀疑自己小时候识人不清。
“最后事儿闹到我爹妈那里,因为青铜器是我保管的,我爸妈以为是我弄坏的,雯姨当然没计较,但他们还是割地赔款了。”
宵鸦越说越气,眼里要冒出火来:“就为了那个青铜器,我爸扣了我一年的零花钱,害得我只能跟陈唤狼狈为奸,跟他一起阴了隔壁的小胖,那小胖从此以后见到我就跑,我,也走上一条不归路。从那会开始就没有同龄男生再愿意跟我玩了。”
宵鸦难得能找到个自己看着顺眼,又能说话的人,陈细酌长了张不太好接近的脸,嘿,宵鸦偏就喜欢这样的。
而且陈细酌这人其实很好相处,说什么都很给面子地笑,话也不多,相处久了还让人感觉有些信任。
其实陈细酌那时候端盘子也无聊,有时候人少,她就溜去后门偷闲抽烟。
“我就喜欢搞乐队,但我爸妈死活不同意。”
……
“诺,被赶出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