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珍把羽绒服递给谢谦,接着打开了凡士林的盖子,用勺子挖了一点出来。
“谢哥,你穿的太少了,冻伤肯定是没跑了。这个衣服虽然旧了点,但是特保暖,你先换上吧。还有这个凡士林,涂在冻伤的地方,明天我再去药店给你买点药。”
谢谦接过衣服,没说话,而是盯着手里的黑色羽绒端详了很久。
是很普通的男士羽绒服,通过观察它的主人应该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到一米八五的瘦高男性。
袖口处有轻微的磨损,应该已经穿了很久了,若非亲近的人怎么会把穿了很久的衣服放在一个女孩子家里。
谢谦的心莫名一沉,时珍有男朋友?
她男朋友竟然就让她住这种地方?
女朋友都穷得吃不起饭了,他竟然还袖手旁观?!
谢谦越想越气,他周围的那些二世祖,最扣的那个分手前也送了女朋友一套房。
时珍怎么会找这样一个又不出钱又不出力的男朋友?
小姑娘眼光这么差吗?
时珍在一旁眼看着谢谦的脸色飞快变化,最后眼睛里的火气都快把羽绒服烧穿了。
这是……嫌弃衣服太丑生气了?
“谢哥,这个衣服我已经洗过了,而且我只穿了几次,不脏的,只是丑了一点,你将就一晚……”
“你还穿过?”谢谦眉头微蹙,面色不愉地看向时珍。
“是,是啊。”时珍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还没供暖的时候屋子里冷得很,她写剧本的时候就穿着时大国这件衣服,贼暖和。
时珍无比庆幸她把这件衣服带来了,不然非得冻感冒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