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缔造者】:我原先在天圣娱乐公司时,钱海超(天圣老板)是不允许公司的创作人为除公司外其他艺人写歌。而我之前在您这里,为oon买了好几首歌,不知道有没有让您觉得为难?

杜远明想的实在,说的也很实在,这么久的聊天沟通,他能感觉出来醉姐是个话少直接的人。

陈醉恍然大悟。

这确实是,业界明文规定,独属于公司的创作人,创作出来的作品属于公司,支配权在公司。

比如盛光也有一位金牌创作人,燕姐,她只能按照公司的指示给相应歌手写歌。

只有自由创作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怎么卖歌曲版权就怎么卖歌曲版权。

当然这也是有利有弊的,大公司对接的歌手都是有名的歌手,交易稳当、给钱爽快。

自由创作人有的时候想卖歌曲,还求路无门呢。

杜远明想到这一点,倒也是关心她。

‘不过,你意识到这一点也太迟了吧,我都和你们合作这么久了……’

陈醉内心吐槽,打字回复。

【醉姐】:我是北溟鱼的投资人,当然能自行处理这些歌曲版权。

杜远明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再一看,醉姐又发来了第二条。

【醉姐】:你刚才说,想要一些与之前不同风格的歌曲?

【梦想缔造者】:是!oon马上就要参加《舞动亚洲》,我希望是适合竞技类的歌曲,可以吗?当然,如果有英文歌曲、韩语歌曲、日语歌曲,那是最好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