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醉笑了笑,人家都这么诚恳了,肯定要给点甜头的。
……
天圣娱乐公司。
老板钱海超问属下员工:“怎么样,沉醉月色有回复吗?”
这马上就是打官司的时间了,作为一切向钱看齐的钱海超,如果沉醉月色表示,她会继续支持drear,和天圣死刚到底,那天圣也准备和drear死刚到底。
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drear被强制留在天圣,或者drear赔天圣一百万违约金。
钱海超还真的觉得这笔钱少了。
但如果沉醉月色同意他们天圣的要求:放弃drear,天圣愿意推出一个男团,成员可以由沉醉月色亲自指定,而她去当这个新男团的站姐,与天圣达成合作,双方共赢。
这种情况下,drear就是弃子一枚,毫无价值,钱海超也不会在官司上死磕。
至于醉姐,早就回复他们一句话:我就是个做音乐的,谁有缘,就和谁合作。
这话安了钱海超的心。
现在的音乐人哪有这么淡泊名利的?真淡薄当初的《梦的光点》也不会要50万翻唱权吧?
所以醉姐说的“有缘”,肯定是“有元”的意思。
现在就等着沉醉月色的态度了。
员工满脸喜意的走了进来:“老板,沉醉月色回复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