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在介绍自己的帮派从属时,肯森的脸上露出的是十分骄傲的神色。

狼仔帮虽然不是哥谭几大黑b之一,但在哥谭西部也是小有名气的。对于肯森来说,能够加入狼仔帮,几乎算是学生考上了qs世界大学排名靠前的学校,自然是值得骄傲的。

事实上,对于自小在哥谭底层摸爬滚打长大的肯森来说,最好的出路就是到各大帮派应聘了,大黑b家族他也尝试过,但却全都被拒之门外了,好在狼仔帮最终收留了他。

肯森十分骄傲,他偷偷打量着艾尔文,希望可以从他的脸上看到惊讶和羡慕。

“莫里亚蒂。”艾尔文简单地报了自己的名字。

难道说出自己的帮派从属是一种哥谭特色?想了想,艾尔文决定入乡随俗,于是说:“暂时还没有加入任何帮派。”

他在心里补充:当然以后也不可能加入什么帮派,别的帮派加入他还差不多。

肯森:“”

就这?这人居然一个帮派都没有加入?

想到这里,肯森看向莫里亚蒂的目光变得有些古怪,夹杂着同情,有种考上名牌大学的学霸看着连最差学校都没有考上的差生的感觉。

肯森有些痛心疾首地对艾尔文说:“你都那么大了,居然到现在还没有加入帮派,唉,最容易加入帮派的年纪已经错过了啊!”

对于肯森这种生活在黑b、犯罪窝里的年轻人来说,长大后加入帮派才是正途,其他职业全都是不务正业。

“没事儿,不用因为这个感到难过,”肯森十分自来熟地拍了拍艾尔文的肩膀,安慰道:“你虽然看起来有些瘦弱,当打手应该是没戏了,但各大帮派中还是有不少文职的。你应该读过书吧?”

数个博士学位证书在艾尔文的脑中一闪而过,他谦虚道:“读过一些。”

“哈!”肯森看起来似乎比艾尔文还要高兴,“那足够了!帮派里就缺像你这种读书多的人才,他们好多人连24个字母都认不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