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留着?”
问到了关键,慕晚实话实说,“我忘了。”
要不是今天把盒子拿出来,她真的都不记得最底层还塞了几封李明朗写给自己的情书。
秦景曜的眸色深沉,“你现在喜欢他吗?”
慕晚即刻表了忠心,“不喜欢。”
她期待着秦景曜能把东西还给自己,还回来就行。
年纪小的孩子喜欢点火,点燃一个东西超出了能力所控制的范围,火苗是他们创造的奇迹,而他们也成为了拥有超出个人力量的普罗米修斯。
摧毁是人最恶劣的天性,焚烧则是一场人为制造的壮举。
“不喜欢了,我们就把他忘掉。”秦景曜掏出衣袋里的打火机,银色金属结构细巧,是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
慕晚遗漏了一件事,李明朗给自己的每一封信,她都没有回过,毕竟那时候他们没有在一起。
后来喜欢上李明朗,慕晚写过一封回信,那封回信没有被送出去。
信件经过秦景曜的手,他现在还只读了一封信,如果一直读下去迟早会发现自己那封回信。
慕晚沉默了,她竟然没有从秦景曜手里把信给夺回来。
东西肯定不能再留着了,秦景曜的手跳到了最后一封信,他依次点过去,唯独这封信用了不一样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