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锋哥,到时候见。”

挂了电话,陈小年若有所思。

这个月如嫂子,叫沈月如,如果记得不错,她应该是省里政法委某个领导的女儿。

有一年,应该是陈小年在读大三那一年,他看到过一篇新闻报道。

那个时候陈小锋还是一个刑警,报道说,他为了解救人质,持枪击毙了一个歹徒,并和这个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这个歹徒用自制的土枪对着陈小锋连开两枪,最终,陈小锋成功解救了人质,而自己也在icu里躺了一个星期,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事后,陈小峰被授予三等功,但后来该事件因为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也可能是省里的领导干预,陈小锋最终被授予二等功。

而这个人质,就是沈月如。

但是,这些不是重点。

重点是有一次,陈小年去陈小峰家里做客,看到了垃圾桶里有一张揉成一团的纸条,那是陈小锋写过的日记,他撕掉了其中一页。

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都有写日记的习惯,不仅为了记录生活,也是为了鞭笞和提醒自己。

陈小年曾经也有这个习惯,并且坚持了很多年,但在大学的时候,因为有一次日记被室友偷偷浏览,他成了全寝室的笑柄,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写过日记。

当时,陈小年因为好奇,就偷偷捡起了那纸团。

纸条的内容,却令陈小年后背发凉。

日记上记录了,那一天,陈小锋去解救人质,他知道了这个人质的身份,人质也陷入了昏迷,其实歹徒已经被他一枪毙命。

但是,他鬼使神差的,拿起歹徒的手,用歹徒的土枪,对着自己故意开了两枪。

营造了一种他和歹徒展开殊死搏斗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