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抚触着那张蓝色的便利贴,一股细细密密的喜悦漫上心头,季一橙心里有个快乐的声音在叫嚣:这可是陆骁的字,陆骁写给她的便利贴。
她有了喜欢的人的字迹。
十几岁的女孩,连在地上捡到一枚形状漂亮的落叶都会惊喜不已的年纪,获得了一张喜欢的人的便利贴。
这对于一个少女来说,是最盛大最隐秘的礼物,全世界无可替代。
季一橙忍不住仔细看他的一笔一划,看他的每一个笔锋。陆骁用的是很细的水性笔,可能才05或者03,她周围的男生普遍都喜欢用墨水很大的笔写字,10的也有,这种极细的笔芯一般都是女生用的多,男生普遍都觉得这种太秀气,写着不舒服。
从小学到现在,他一直都和身边的同龄男孩不太一样。季一橙想起小学的时候,身边小男孩们都穿着凉鞋,只有陆骁早早穿上了棉袜和运动鞋;
以及,小朋友们喝水都用家里带来的保温杯,只有陆骁每天都在桌角放上一瓶怡宝矿泉水,他只喝那个牌子的水,到了高中也没变。
现在连用的笔芯都和别的男同学不一样,陆骁真的哪哪都和别人不同。
就是这种细微的小细节让季一橙觉得自己喜欢的男孩是如此特别,也许文艺的女孩总是迷恋一种鹤立鸡群的优越感,希望自己和喜欢的东西都是小众的,特别的,高级的,不泯然于众人。
陆骁恰恰是这样的存在。
让更为惊喜的是,他的字出奇地好看。
从小到大,总有语文老师用“字如其人”这个词形容过季一橙,季一橙是个非常在意自己的字写得好不好看的人,她每天都会花一节课的时间来练字。
季一橙有点刻板印象,听说理科生写字都不是很好看,和卢晨安做同桌的时候,经常被卢晨安的字给丑到,歪歪扭扭像鬼画符。
没想到陆骁的字迥劲有力,笔锋清爽,有点像她最爱的瘦金体,光看着这样的字就是一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