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对毛乐完全没有好感是不可能的,但要说喜欢也没有多喜欢。顶多是在路边看见了一朵长在你审美点上的花,你觉得长得很像你认识的品种,凑上去多看了一眼,或是闻了闻,但绝不会想把这朵花带回去。
而每次她要拒绝毛乐时,莫名其妙的规则限制,和他时不时阴恻恻的行为,都能让她怀疑毛乐是不是在扮猪吃老虎。
看上去他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带着清晨的露珠,又娇又惹人怜,但想要把花握在手里,便会被花茎上的刺扎的满手伤。
更有很大的可能,花茎下面守着蛇虫,伺机而动,随时能将你缠紧。
“饭好了,可以吃了。”毛乐将煎好的牛排端上来。
毛乐继续絮絮叨叨:“早上就不喝红酒了,我榨了橙汁,喝果汁吧。”
“嗯,我都可以。”
真不知道他从哪里变出来的牛排和橙子,黎安平常不做饭,冰箱里除了矿泉水,什么都没有,蟑螂过境都能被饿死。
见黎安不吃,毛乐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哪里不合胃口?”
“没有没有,这就吃。”
不得不说有人给做饭的感觉真好,牛排熟度适中,黄油的香味被很好地锁进肉里,咬开后香气四溢的肉汁在嘴里爆开。
趁黎安沉浸在美食的功夫,毛乐试着问:“姐姐,我以后还能在这里住吗?”
“你想住就住呗,客房你认识。”黎安切了一块肉,含糊着说。
反正没请他来,他都能自己输密码进来。本事那么大,谁能拦得住他。黎安敢肯定,就算她换了密码,毛乐还是会有千百种方式进她的门。
一顿早饭宾主尽欢,无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