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毛乐叹了口气,怎么这么大了还随便相信陌生人。
如果单从外表上看,毛乐并不是什么清纯大学生,相反的,他实打实的叛逆、桀骜、不好惹。
毛乐留的是当下流行的鲻鱼头,长长的刘海盖住深邃的眉眼,左右耳加起来七八个耳钉,还有唇钉。非要说的话,只有眼神是还没有被社会打磨过的纯粹。
蓬松羊毛卷的“壮壮妈”吹了个口哨:“这么漂亮的姐姐,可要好好争取啊,以后你就是我们在时尚圈唯一的人脉了。”
“那还用你说。”毛乐将黎安抱得更紧了些,头也不回地离开酒馆。
从中学开始,他经常做同一个梦,金发蓝眼睛的女孩在花园里奔跑着回头对他笑。身边是花团锦簇、色彩斑斓,面前是洋娃娃般精致的女孩,透蓝的湖水在日光下波光粼粼,美得不像真实。
他和别人讲述这个梦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他异想天开、春梦一场,但毛乐深信自己将来的某一天会遇到这个女孩。
他等到了。
从看见黎安坐在台下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夙愿成真。邀请黎安喝酒并不是真的想感谢,而是蓄谋。
他要借此认识她,走到她的生活里。
毛乐没有去黎安家,转而将她带回了自己在学校外面租的房子——那里一直在等一个不知道能不能等来的女主人。
终于得偿所愿。
毛乐抑制不住翘起的嘴角,步伐更快了点,若黎安还清醒着便会发现,毛乐奔跑的速度只略逊于跑车。
黎安被小心翼翼地放在沙发上,甫一接触到沙发,她就像打开了什么开关一样悠悠转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