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摆了摆手,目送她发动车离开。
手里握着的包沉甸甸的,他心里的失落却一直往下沉。
对刚刚的事,她没有任何反应。
他原本想说,刚刚那个是我的初吻。
现在也不必说了。
她似乎,并不在意。
裹着热意的肃风吹过,湖泊荡然起皱,井然有序的世界崩塌颠倒。
他像站在湖上看自己,分不清岸上的是自己,还是湖里剪影模糊的是自己。
爱真叫人自寻烦恼。
兔子不吃窝边草一直是宁瑰露信奉的感情原则。之前不熟,就当交个有点意思的朋友打发时间,无伤大雅。
可得知他是她下属的弟弟,那就不行了。她至少在这个单位还要待十年以上,以后怎么跟同事相处,还怎么树立领导威信?
当然,还值得考量的一点是,他啄她那一下,除了有点意外和惊讶,那一刻竟没有其他任何感触,就像胳膊撞了嘴一般不痛不痒。
如果在从前,她不会觉得这很重要。
毕竟上唇和下唇、唇和舌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也没有摩擦出什么火花,可见嘴唇本身就没有什么敏感神经,所谓激情接吻也不过是情侣表达亲密和占有欲的方式。
直到昨天晚上。
仅仅是轻轻相贴,那种一股电流从尾椎直冲脑袋顶,如同炸烟花的体验,才叫她明白,原来接吻,真的会叫人肾上腺素飙升,诞生一种,爱和激情的奇妙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