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雪下巴伏在膝盖上,给脚指甲一点点涂上牛油果色的指甲油,“还没想好呢,你呢?”
电话那边,女声清脆悦耳,“咱俩成绩差不多,我肯定想跟你一个学校呀。”
略有犹豫,宋初雪道,“我还不知道去哪儿…我要先问问明敕啊。”
“啊?”好友先是疑惑,随后轻声哦,“那也是,他还没跟你说吗?”
“反正他也会跟在你后面,根本就不用问。”她嘟囔着吐槽。
“……”宋初雪一想也是,“我刚才问了,他训练去了还没回我。”
“别说…”好友啧啧道,“明敕说不准能进国家队,前一段省比赛,他作为大前锋频频拿分从没掉点,已经是王牌队员了吧。”
“但是他要是去别的地方,可就当不了您宋大小姐忠实的保姆跟班儿了哈。”
骂了句去你的,宋初雪忍不住认真思索。
想一想,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他打球上有天赋,她爱的是绘画,不仅仅小时候不爱动弹,长大了也不耐烦做一些会出汗的运动。
但跟小时候不同,她身形纤细,不怎么长肉,朋友都埋怨,说她是小时候太胖了把长大后的肉都吸走了。
“那个谁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什么?”
“就是之前那个学长啊,他在学校门口跟你表白。”
一个模糊的人影浮现在脑海中,宋初雪后知后觉,“嗯?记得,怎么了?”
“他被打了,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完全是照着他的脸去的。”好友唏嘘不已,“他长得帅,谁成想鼻梁和眉骨都被打断了,手术持续好几个小时呢,结果是堪堪没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