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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天挣几毛钱,还不如在村子里种田的农户能吃饱饭。

钱三万那修钢笔的摊子,就摆在街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一张掉了漆的旧桌子,上面摆着几把待修的钢笔,旁边放着一个生锈的工具箱,就是他的全部了。

修钢笔这小生意,也有自己的雇主要维护,不然人家都认准了一个小摊,是不会找不认识的小摊修钢笔的。

因此,就算是东二巷街这条不算大的小街,各个小摊也有自己的地盘纷争,各个摊主之间的关系自然也见不得多好。

所幸,钱三万相较于其他几个修钢笔的摊主来说,还算年轻,手艺也慢慢学得多,不只是修钢笔,手表、时钟、皮鞋,这些全都修。

一来二去,钱三万逐渐成了这条街上最受欢迎的小摊主,比起那几个糟老头来说,日子好的不知道多多少。

不过,你以为钱三万就会因此过得滋润些了吗?

一开始是的。

直到他发现,自己对面的那个糟老头,明明同样是个老光棍,明明做着同样的生意。

甚至可以说,那糟老头一天下来能挣多少钱,他钱三万比他还清楚。

可是呢,这糟老头却三天两头地有肉吃,有酒喝。

那糟老头藏得很好,从来就没有当面吃过肉喝过酒,但是钱三万天生狗鼻子,前天晚上吃过的,缺少荤腥的钱三万中午都能隔着街道闻出来。

毕竟底层就是江湖,有时候比人多吃一口肉,都会被人记恨。

当然,说的不是钱三万。

反正他觉得自己那不是嫉妒,那是一种莫名其妙,你说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光棍,哪来的钱喝酒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