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觉得自己无趣啊?”她显然有些小愤怒,连喊他名字都抑扬顿挫起来,可爱的令人心软又心动,“陈清濯,亏你还是学神,你是我见过最最最笨的人。”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好吧,诚然见到他第一面的人或许确实会觉得他不那么好靠近。
她最开始接近他的时候也撞了几次南墙,但于叶蓁来说,这恰恰衬托出他的独特——
太轻易得到的往往表明对方并没有经过任何深思熟虑就接受了这段感情,也就是她所认为的毫无挑战性。
更直白的说,挑战性或许显得轻挑,她希望对方不仅因为她的外貌,而是真真实实的见过她所有缺点,所有的恶劣,他了解过她光鲜羽毛下的伤口,依然义无反顾地为她心动。
相反,大小姐对自己就没那么多要求了。
喜欢陈清濯很简单,或许那天是个雨天,他的样子很好看,他抚摸小猫的动作很温柔,他抬起眼看向她的时候落下的那滴雨刚好砸到心头,足以构成一见钟情的元素,她就那么喜欢他了。
“陈清濯。”
“嗯。”
“你是世界上最最有趣的人。”叶蓁认真地说。
陈清濯眸光闪动。
她的眼神清澈,而他心中却有许多黑暗卑劣的东西。
那是因为她而源源滋生的私心,私心渴望她能够不看别人,哪怕是字面意义上的留意。
同时他又是无比矛盾的。
他希望大小姐闪闪发光,毫无保留地绽放她的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