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栖不敢盯着看太久,她确定坐在后排是对的。
尽管不止一次地渴望离偶像近一点——
考维音、做音乐、录歌、驻唱,是自己所爱,也是偶像曾走过的足迹。
但是当真离得近了,又莫名心悸,顿失安全感。
这样地喜欢一个人,有点像是叶公好龙。
第一、二张专辑里的歌快要唱完了,每一首林栖都能闭着眼睛合唱,她自以为已经唱得很大声了,可连旁边的余可都听不到。
余可身为一个被动追星追了四年的路人粉,兴奋地挥舞荧光棒,加入合唱的队伍,同时不忘带动林栖,拉着她的手喊:“你唱啊!你肯定会唱!”
林栖:“我在唱啊。”明明唱得很大声!
余可:“你说什么?”
林栖:“我说我在唱。”嗓子都唱哑了……
余可:“下一首再唱?下一首你就会唱了?”
林栖:“……”
下一首林栖真的不会唱。
正是黄金时段,听到《野》的前奏,她忍不住下头。
下一秒,爆炸卷就和陆野一起从天而降。
其实爆炸卷只是词曲作者,但是陆野几乎每一次现场唱这首歌,都带着他,提携的意图非常明显。
“你不喜欢摇滚吗?”余可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身旁传来。
陆野第三张专辑出得飞快,已经发了四首歌,都是类似的风格。
他开始收歌,不再自己包揽所有,合作的音乐人大多是新人。
粉丝为他声援,说提携新人是从乐坛偶像走向乐坛大佬的最好证明。可是林栖不买账,她大概,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粉丝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