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念念,咱们学校的男生那么多,你一个都看不上?”
“看不上是应该的,一个个臭得能发酵,不知道还以为西特了。”
女生们一八卦便来了精神,晶晶亮的小眼睛夹杂着醉意,七嘴八舌地说个不停。沈念眨巴眨巴眼睛,大脑似乎已经凝固了,无法运转思考。
喜欢的人?什么是喜欢的人?
想和他谈恋爱,手牵手,在月光盈盈的宿舍楼下偷偷接吻,算吗?
还是说想和他无时无刻拥抱着,亲昵着,鼻尖蹭着鼻尖,胸膛贴着胸膛,脑袋埋在彼此的颈窝里纠缠不清?
眼前似乎浮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穿着白衬衫,站在杨柳依依的湖畔边,头顶是早夏北津灿烂的阳光。她在脑海里和他一一做了这些事情,然后发现自己并不排斥,也不违和。
只有厚实的、踏实的、从心底滋生而来的密密麻麻的喜欢。
好喜欢,好喜欢。
心脏不安分地跳动着,颤抖着,像是识破了什么天大的秘密,一边觉得疯狂,又无法抑制地兴奋,握住酒杯的指尖甚至在微微战栗。
自己喝醉了吧?应当是喝醉了。
为什么脑海里满是哥哥的身影呢?
……
吃完烧烤后,班长组织了第二摊,是去市里的ktv唱歌。
说是唱歌,其实就是鬼哭狼嚎,一群醉醺醺的年轻人抱着话筒嚎叫着,把好端端的情歌唱得悲壮无比,好似马上要上战场将敌人开膛破肚。沈念本来不想来,但奈何班长生拉硬拽,硬是把她拉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