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十万火急的大事,我们得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天兵也大声回道。

“我可以骑马!”

“来不及了!马没我跑得快!”

郗士美:“……”

再之后,他就没有机会开口了。一方面是因为天兵的速度实在很快,他被颠得难受,说不出话来,另一方面……他们这时已经到了街上,周围有不少行人,大嚷大叫的也不像话。

眼看周围的行人都被他们的动静吸引,转头看了过来,郗士美默默举起袖子,遮住了自己的脸。

只希望金吾卫和巡察御史认不出他来,不然明天就该有人参他“被天兵扛着在大街上跑,败坏风纪、有辱斯文”,然后他就该上自己的第十六道请求致仕的奏疏了。

想到此处,今年才五十四岁的郗士美就感觉自己已经苍老得如同九十四岁。

这种日子到底哪天才是个头?

正胡思乱想间,耳畔响起一声欢快的“到了”。

如果郗士美不是那个被扛过来的人的话,他或许也能公允地说一句,天兵跑起来确实比马快多了,而且既不用担心被堵在路上,也不会发生踩踏事件。

颠得七荤八素的郗士美被放到了地上,才发现自己手脚无力,踉跄了两步才艰难地站稳。

一抬头,就看到了前方人山人海的围观群众。

郗士美不由暗自庆幸,天兵还是有一点靠谱的,至少没有扛着他直冲到事件中心,不然他这个京兆尹的形象就真的没有了。

他正了正衣裳和幞头,才在身后不知什么时候跟上来的天兵的催促下,迈步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