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生活太苦涩与窘迫,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就不舍得在这上面花钱。
因此,程哥就从来没见他戴过。
程哥呼噜呼噜转着边喝南瓜羹,张超掰了半个馒头,掰成小块浸在南瓜羹里,再勺子舀上周边浸了一圈南瓜羹的馒头块吃。 “果然是画画的手,手指长,手长得就是比一般人的好看。”
黑色表带把张超的手趁的很白,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张超对程哥这突如其来的夸赞不知作何回应,只好笑笑说可能是自己戴了手表的原因吧。
旁边郑明志没有兴致听什么手指好看,他的兴趣点在于,这黄不溜秋颜色怪好看的是啥,浸着馒头看上去好好吃的样子。
他刚刚点菜竟没看到,便问了句:“兄弟,这是什么?”
张超回他,“南瓜羹,加了牛奶和糯米一起打的,很好喝,你要不要点一份?”
郑明志皱鼻子摇摇头,南瓜都吃厌了。不过他们点的菜是真多呀,难道送外卖这么有钱的吗?
听老乡说,外卖、快递、跑腿都一家,也就是说,他在不久的将来也能点这么多菜了?这是郑明志的第四碗饭,吃完他手抹抹嘴巴,要挣钱去啦!
郑明志走后,王琴很快就来收拾餐桌了。
尝尝新菜,从来只吃过新鲜的豆角,晒干的豆角还真从没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