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月月听到他的后半句话后,真的对他的毛遂自荐起了兴趣:“你还会做菜?”

“是的,”庞义果断点头,“我家里人都说我做菜的手艺和我酿酒的本事不相上下。”

只不过他更喜欢酿酒,对做菜没那么上心。

“你拥有这样的本事,不论到哪里都会过得很好,”如果庞义的手艺真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那他确实具备闯荡边荒集的能力,是人就要吃喝,这一点汉人、氐人、鲜卑人、匈奴人、羌人、羯人没有区别,月月对这个自己随手留下的青年真的留了份心,“我想在边荒集开一间酒楼,你愿意为我打理酒楼十年吗?”

庞义先前的言语已经透露出他想自己单干的心思。月月现在需要忙的事情很多,她不想为永久的控制庞义多花心思,所以她就提出了十年之期,让庞义能看到自由的希望。

十年时间,足够让月月培养出接任庞义的心腹了。

“我愿意的!”庞义立刻点头,深怕自己答应慢了会被月月放弃。

他爹曾经告诉过他,需要帮助的时候最好求助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因为他比其他人更有可能帮第二次忙。

月月先前听见庞义的呼救,主动把他从深坑救了出来,还为他治疗了伤口,这就是她帮庞义的第一个忙。

现在庞义想要当她的手下,就是在用自己的能力做交换,请求她帮自己第二次忙。

庞义现在已脱离了险境,他其实可以靠自己返回边荒集。但他如果真的这样做,那他在此期间吃的苦头一定比向月月求助多得多。

庞义不怕吃苦,怕吃苦怎么闯荡边荒集?他怕的是保不住这条受伤的腿。

他还等着赚了大钱后好好享受生活呢,怎么能在一开始就失去了比钱要重要得多得多的腿?

庞义的表现令月月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