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上十点多去的店里,还真不知道她下午出去了,从放假起小姑娘就天天在家足不出户的, 今天倒还挺难得。
没等他问,小姑娘自个儿先巴拉巴拉说了:“下午我和思嘉去新天地逛书店了,这家商场一楼新开了个奶茶店,排队的人超级多,我们俩等了将近半小时才拿到。”
“这么久啊。”闻野唇角勾了勾,问她好喝么。
“好喝的。”林杳弯着眼点头。
“呐,这个给你。”她手伸进装了两本习题卷的塑料袋,边说着边摸出个东西递到他眼前。
闻野低眸,看见大大的一只护手霜,明黄色的,上面是卡通小熊的图案。
耳边继续着她的声音,嘴巴咀嚼着珍珠,有些含糊:“我前两天看见你手指裂了个小口子,正巧今天去商场,就在屈臣氏里去买了支护手霜。”
闻野给人刺青时都是戴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最长一戴就是五六个小时,那玩意儿闷又不透气,加上冬天本就干燥,又频繁地冷水洗手,手上脱皮裂开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他并不当回事,就连和关系最好的彭一凡见了也不会在意。
男生嘛,本就磕了碰了的不在意,更何况还是他。
从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堕落到惹是生非的惯犯,挂彩成了常有的事,同学,老师,邻里邻居的,都习以为常了。
谁都不会没事找事地问一句,伤口用不用处理,反正疼也是他自找的,于他而言也习以为常了。
更不会有谁会去在意他手上一道不足一厘米,微乎其微的小口子。
见他半天没接,林杳想了想,以为他是嫌弃护手霜有香味,就像平时在班上,哪个女生抹了护手霜,总有男生怪声怪气地说味道刺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