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峰看了下账本上的日期,这都是大半个月前的事了。
“要命,当时用的哪根笔,根本想不起来好吗!半个多月前的小事,谁能记得住。”汤文峰一直自得自己记性好,店里的客人只要过来一次,再来的时候,他都想得起来对方上次什么时候来的,买了什么。
所以老客人们都爱光顾,谁不喜欢自己被人放在心上?
但是现在,汤文峰盯着这些笔,愣是想不起来到底谁才是犯罪嫌疑笔。
只能用笨办法,简单地进行排除。再多就不行了。
他除了常规的黑色笔、蓝色笔之外,也会买彩色笔。反正他记账都是给自己看的,用什么颜色的笔记都没妨碍。五颜六色的字迹,还能让他看了心情好。
那天记账刚好用的是紫色的笔。
写‘希望暴富’这四个字的时候,也没换笔,同样用的也是紫色,应该是记完账直接拿那根笔写的。
汤文峰将其他颜色的笔收到抽屉里。但留在桌面上的笔,还足足有六根。
他最喜欢紫色,所以这些笔里,紫色的笔最多。
不过即使都是紫色,颜色深浅也有不同。肉眼观察了好一会笔芯颜色,斟酌过后,汤文峰又收起了四根笔。
还剩下两根笔,颜色几乎一模一样,色号差距比女生的口红色号还不明显。
就和他当初分辨不出来妻子那些红色的口红,到底哪根才是正红一样,他这会也分辨不出来,这两根笔,哪根才是写下了那个愿望的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