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这玩意儿,哪个品味独特的变态这么不要命啊!

奚正天本人更是错愕,他甚至下意识地伸手掏了掏耳朵:“偷我什么,我什么丢了?”

但凡是个妙龄女郎的贴身衣物不见了, 他都不至于这么怀疑人生。只会麻溜地把人揪出来往派出所里一送, 吃牢饭去吧你。

再不然,清俊点的小年轻的贴身衣物丢了, 也比他的合理啊。说句只看外表的话,对方就是去偷盛清泉的贴身衣物,都比偷他的靠谱。

至少盛清泉是这栋楼里脸长得最好的。最重要的是, 他长得就不像是个能打的。

对方就是以貌取人也该选盛清泉。

不像是自个,长相普通, 属于丢人堆里过一会就彻底找不着的那种。要不是这样,当初局里选卧底,也轮不到他。

脸不出色也就算了,他看样子就特别能打。让别人一只手都还能一挑三的那种。

敢偷自个贴身衣物, 奚正天怀疑地举起手臂,随着他的动作,发达的肱二头肌隆起了一大块。伸手一捏,和钢铁似的,邦邦硬。一拳打出去,打到别人身上,碰到个身板脆弱点的,他都得跪下来哭求对方千万不要死好么。

这肌肉也不是假的啊。他明明有注意锻炼保持来着。

怎么就威慑不住人了?

让人把自个当纸老虎。

尤其是,现实里也就算了,坏人大多欺软怕硬。现实里盛清泉不止是这栋楼长得最好的,也是最能打的。不选他情有可原。

可剧情里,盛清泉就是个实打实的战斗力低下的脸好看的普通人。

凭什么偷我不偷他?!

奚正天不服气。

【噢,基圈天菜,我懂!】

回想了下奚正天的外表后,盛清泉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