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哦,要不,我们再调头回去接上他?”洛素笑着说道。
“不能回去了,想回去,你自己下车走回去!”男邻居冷冷地说一句,他正在慢慢绕开大路,车子驶入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
雾太浓,能见度不足三米,他多半是靠记忆在开车,偶尔刮蹭到路边的东西也毫不在乎。
他瞥了一眼观后镜,没好气地对他老婆说道,“你还有空闲聊?还不赶紧给你妈打电话?”
“打了,没信号!”女邻居低声说道。
“你不会多试几次吗?”男邻居不耐烦地吼了一句。
他话音刚落,“砰”的一下,车子撞上了什么东西。
“吗的!什么东西挡在路中间啊?”男人骂骂咧咧的,把车往后倒了一点。
这时,一个人秃头中年男人从他车前缓缓站了起来,脸上全是血。
“啊,撞到人了!”女邻居惊呼一声。
只见车前面那人抬起自己受伤的手掌,盯着看了几秒,然后一口吃咬断自己血淋淋的手指,兴奋地咀嚼起来。
“看来是个神经病。老公还不快跑?”女邻居急忙催促道。
男邻居反应过来。
现在这么大雾,这么偏僻地方,就算有摄像头也拍不到清楚车牌。
他向后倒车,然后绕过那个吃手指的神经病,绝尘而去。
洛素一顿胆战心惊。
她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刚才撞到的那个中年男人,恐怕已经开始变异了,不然被撞那么惨,还能那么快站起来,脸上一点痛苦也没有,闻到鲜血,还那么兴奋。
男邻居七拐八弯,好几次差点把车开进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