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有侍者进来通传,说太子南嘉想求见陛下和殿下。

秦政颔首示意让人进来。

梓桑位面的南嘉出生在始皇帝大一统前后,但本位面的南嘉还要更晚一些。所以小孩现在才五六岁的年纪,刚失去了父母,十分惶恐不安。

南嘉的母亲是李斯的幼女。

赵高胡亥夷李斯三族的时候,按理来说不会牵连已经出嫁的女子。毕竟古代虽然对于夷三族具体是哪三族有不同的见解,但那只是不同时代的文人记载而已。

西汉人记录为“父亲、兄弟及妻子”,东汉人记录为“父亲、儿子、孙子”,三国时期记录为“父族、母族及妻族”。

要不是因为他们都是对《史记·秦本纪》或者《周礼》的注解,而非单纯的记录自己所处时代的夷三族规则,恐怕史学界就没有争论了。

或许后朝人也不清楚之前的夷三族是哪三族,而是根据自己所在时间段的默认规则进行记载。

毕竟类似夷三族、诛九族一类的刑罚,大多时候并不在刑律里面。它单纯是上位者泄愤或者斩草除根的手段,属于约定俗成的潜规则。

别说夷三族了,就连诛九族都有争论。

那么按照时代最近的西汉记载,可能西汉的夷三族是诛杀父亲、兄弟和妻子,说不定就和秦朝的潜规则一致。

说是三“族”,实则人数并不多,是他们三个联合计算为族。又或者兄弟人数多、妻妾人数多,各成一族。

毕竟它和三国时期的描述明显有区分,三国直接说的是父族母族妻族,而非单个或者零星的对象。

李斯被夷三族之后,其子李由依然在外当郡守,领兵作战,并没有一并被“夷”,或许也能佐证这一猜测。

按照这个逻辑再看李斯幸免于难的亲眷,里头应该可以包括他的出嫁女儿、孙女、外孙女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