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她和费锦如今发展成这样,少不了瑞斯的功劳。
如果不是他,或许,她会在伦敦漫无目的的活上大半辈子,或许会在某一天经不住精神的折磨自杀,也就不会去波兰,不会治好病症,不会与过去释怀。
有时候常妤在想,这一切的一切是否自有定数。
是否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在想通的那一刹,她突然觉得人生难道不应该怎么顺心怎么来么?
为了那一丁点自尊骄傲,没必要违心舍弃重要的人和事。
原来,她这个时候才想通。
罢了,她不怪自已。
伦敦,一家三口沿着泰晤土河漫步,河水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河岸边的建筑古老而庄严。
他们经过了大本钟,尽管正在维修,但它的轮廓依然雄伟。
费一拉着爸爸妈妈的手,好奇地问:“那个大钟为什么围着脚手架?”
常妤解释说:“因为它正在做美容,变得更漂亮呢。”
费锦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瑞斯来时,穿一身绿色休闲套装,之前他留着微长卷发,现在居然剪短。
瑞斯蹲下身子打量着费一:“酷!这孩子与你们俩长的一模一样!”
常妤轻笑,当年,她将自已的病情告诉瑞斯时,他也同这般。
瑞斯起身对着费锦伸出手,笑脸相迎:“好久不见,费先生。”
费锦握手:“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