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就是因为如此,我们如果彼此看上眼了,还需要等到现在才在一起吗?”
“所以呢,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清者自清。我爸也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会明白我的一番苦心的。”
“只要我们这次齐心协力,把这支舞跳完,我爸和你爸就会知道,咱们绝对没有可能。”
“以后我继续去相亲、看帅哥,至于你呢,就继续享受单身的快乐日子。”
林谦寻凝视着洒在桌上的几滴气泡水,支棱着的长腿蹭了她一下。
“你想得倒挺美,不好意思,如果我没人要,我也不会让你去祸害别人的。”
沈繁芯瞪了他一眼。
她前几天看到他牵着柯基犬七喜出去跑步。
小狗见了她都知道她对它好,还十分讨巧地朝她摇尾巴,围着她转圈圈,然后在她的裙摆边嗅来嗅去。
“哎,我现在才想起来,为什么七喜有尾巴啊?”
林谦寻从来都不喝碳酸饮料,读博时发现她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正好外公家有两只柯基犬生了几只小狗,所以他抱了一只回来,自此也开始喝七喜了。
“柯基犬并不是天生没有尾巴,七喜是我从外公家领回来的,自然不会让它断尾。”
女孩将右腿也抬到沙发上,跪着趴到他身旁,轻盈的长发随着空调风撩到他的肩线上。
“那它为什么叫七喜?”
“因为,你说你喜欢喝七喜,喝的时候会觉得嘴里满是泡泡。”
男人勾起一丝清隽笑意,拿起还没喝完的七喜转身回房洗澡。
沈繁芯还坐在沙发上,她歪了歪头,只记得对陆知夏说过这句话。
但那时候她大学刚毕业,还没有去读研,而拽哥早已完成了研究生的学业,已经读博了。